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封丘县人民检察院
封检文政〔2017〕32号
关于成立封丘县人民检察院“两学一做”
学习教育协调小组的通知
院各部门:
为贯彻落实中央部署和上级有关要求,扎实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经研究决定,我院成立“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协调小组。
组 长:陈玉春 党组成员、纪检组长
副组长:王朝旭 党组成员、政治处主任
成 员:李 斌 办公室主任
赵慧梅 人事科科长
刘 达 宣教科科长
冯 静 监察科科长
赵 欣 机关党委副书记
协调小组办公室设在机关党委,负责学习教育日常工作,陈玉春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赵欣为联络员。院办公室、人事科、宣教科、监察科、机关党委作为成员单位,参与学习教育有关工作。
2017年6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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