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上半年,在县委和市检察院的领导下,在县人大的监督和县政府、政协及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县检察院积极贯彻落实县委和市检察院的工作部署,紧紧围绕“四个封丘”建设,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各项检察工作持续发展。
一、积极服务和保障脱贫攻坚工作
根据县委安排,我院积极参与扶贫工作,助力脱贫攻坚。检察干警以扶贫工作为己任,先后组成三个驻村工作组负责扶贫攻坚工作,全院共抽调90名干警奔赴4个村和265户贫困户进行结对帮扶,放弃节假日、双休日休息,入户调查、整理档卡,共帮扶贫困人口874人。我院三个驻村工作队积极作为,通过建设文化娱乐广场、修缮村内道路、下水道、修建垃圾场等村内基础设施建设,改善村容村貌,并立足实际,根据国家“因地制宜、自力更生、精准扶贫”的精神,积极探索适合本村发展实际的产业道路。帮扶干警通过帮助贫困户申请产业扶持、金融扶持、教育扶持、万户安居提升工程、安置公益性岗位等帮扶措施,有效提高了贫困户生活水平。
二、参与创建平安封丘,保障社会安全稳定
充分履行批捕、起诉等职能,为群众安居乐业、社会和谐稳定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
(一)打击严重刑事犯罪,保障群众安全。2018年上半年共受理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的刑事案件162件259人(含上期受理未结3件3人),批准逮捕87件123人,批捕人数同比上升38%。受理移送起诉330件461人,经审查,提起公诉272件317人,法院判决251件293人,同比上升110%。有力维护了社会稳定,增强了人民群众的安全感。
(二)开展特色未检工作,构建良好的未成年人成长环境。
上半年受理未成年人提请批准逮捕的刑事案件12件22人,批准逮捕9件9人;受理未成年人起诉案件13件32人,经审查,提起公诉8件27人,附条件不起诉1件1人,附条件不起诉考验期满后作出不起诉决定1件1人,法院判决4件4人;为未成年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援助9人次,为未成年犯罪嫌疑人作心理测试9人次,发出检察建议3次。
积极参与校园欺凌专项整治活动,促进法治封丘建设。为预防、打击校园暴力与校园欺凌,我院积极开展“送法进校园”活动,通过法制讲座、开展专题检察开放日等形式,针对在校未成年人身心发育特点,以案释法。并通过发放宣传册、播放微电影、赠送教育光盘、法制宣传校园读本等形式进行法制宣传,着力强化对未成年人的犯罪预防和权益保护,增强在校未成年人法治理念。2018年上半年,开展“送法进校园”活动13次,“关爱祖国未来,擦亮未检品牌”专题检察开放日活动1次,发放法律书籍700余册,参与学生达10000余人。
(三)善用宽严相济政策,促进矛盾和解、社会和谐。妥善使用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积极推行轻微刑事案件非羁押诉讼制度,凸显人文关怀,促进矛盾和解,体现法律温情。对社会危害不大的轻微犯罪,共决定不批捕66件121人,同比上升120%,不起诉12件14人,同比上升40%。落实不捕不诉案件说理制度,有效化解了社会矛盾。加大保障人权力度,落实各项诉讼告知制度,保障当事人诉讼权利有效行使;在审查逮捕、审查起诉阶段认真听取辩护人意见。
(四)积极参与社会治理。结合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上半年,成立了扫黑除恶检察组,共受理提请批捕的涉黑涉恶案件1件6人,涉案金额60余万元,以涉嫌强迫交易罪被批准逮捕3人。开展了非法集资、国际禁毒日等专项宣传活动,走上街头向群众提供法律咨询,发放普法宣传手册,进一步拉近检察机关与百姓之间的距离;加强社区矫正检察监督,防止社区服刑人员脱管漏管。
(五)加强源头治理,化解矛盾纠纷。利用检察长接待日、点名接访、涉检信访案件导入、纠错、退出机制等制度,用心解决群众诉求,引导当事人在法治轨道上表达诉求、维护权益,增强了化解社会矛盾的效果。上半年共接待来访群众21起、47人次,同比下降22%,点名接访8次,其中检察长接访3次,均作了满意答复。继续推行检察文书说理制度,对不批捕、不起诉、不抗诉案件加强释法说理,做好息诉罢访工作。受理刑事申诉案件2件,办理并息诉2件;办理市院交办案件2件;办理赔偿案件(财产返还)1件;办理申诉案件公开审查2件,信访案件公开审查1件;办理司法救助2件。
三、突出法律监督主责,全力维护司法公正
遵循司法规律,顺应人民群众对司法公正的期待,持续提升诉讼监督水平,着力维护司法公正和法制权威。
(一)严格履行诉讼监督职责。在侦查活动监督方面,规范立案程序,突出监督重点。今年上半年我院共对公安机关立案监督5件7人,公安机关对该7人均已作出立案决定,追加逮捕6人,是去年同期的3倍,监督撤案2件,已撤案2件。通过两法衔接平台,监督行政执法单位移送涉嫌犯罪案件并立案侦查3件。追诉漏犯3件3人,建议公安机关撤回案件6件17人。
侦查监督部门继续开展“破坏环境资源犯罪”和“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两项专项立案监督活动,并与县环保局和县食药监局打造了执法沟通协作快速反应机制。2018年以来,通过行政执法机关移送与办案中发现的线索,监督移送破坏环境资源和危害食品药品安全方面的刑事犯罪5件,移送后监督公安机关立案5件。
在审判监督方面,针对审判活动中的不当或轻微违法行为,通过口头及书面意见及时向审判机关提出,对明显错误的判决提出抗诉1件1人。
上半年共受理民事行政诉讼执行监督1件,再审建议2件,同比下降33%,督促履行职责1件,作出不支持监督决定10件,和解1件。
(二)加强刑罚执行活动监督。加强对看守所的日常监督,发出口头建议多次。对全县19个乡、镇的司法所社区矫正人员管理情况进行了监督检查,对司法局提出检察建议15次,全部得到整改和纠正。办理财产执行违法案件4件。办理羁押必要性审查16件,发出变更强制措施建议15次,均对嫌疑人改变了措施。对服刑人员又犯罪案件批准逮捕1件1人,审查起诉2件2人,同比持平。办理监外执行违法违规案件15件,均得到了整改和纠正。
四、加强内外部监督,推进“阳光检务”
构建开放透明、动态便民的阳光检察机制,始终把检察权置于人民群众监督之下,让检察工作在阳光下运行。
(一)真诚接受人大及社会各界监督。主动向人大常委会汇报上级院工作精神和本院的工作动态,定期向人大代表、政协委员通报检察工作情况,主动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参与重大检察活动,加强经常性联系。上半年召开“检察开放日”1次,活动中邀请代表、委员参加,征求他们对检察工作的意见,不断完善自身工作。
(二)加强同侦查、审判机关和律师之间的配合制约。认真接受公安、法院的监督制约,严格遵循案件的法律程序,共同维护司法公正。充分重视律师在维护公民合法权益、促进法律正确实施中的重要作用,强化法律职业共同体观念,逐步解决了律师会见难、阅卷难等问题。在辩护人接待方面,实行电话、网上预约接待,方便律师、当事人或近亲属及时了解案件办理情况。上半年共接待律师66次,安排阅卷62次,递交手续2次。构建了平等相待、相互监督、良性互动的新型检律关系。
(三)深化检务公开,以公开促公信。我院积极打造“透明检察”,以高效便民的检务公开推动检察工作再上新台阶。2108年,案件程序性信息公开846件,法律文书公开75份,辩护与代理预约申请5次。
五、持续抓党建、强队伍,树立良好检察形象
我们坚持以机关党建为抓手,从严治检、从优待检,着力培养规规矩矩的干警,打造高素质的检察队伍。
(一)以“两个责任”为抓手,全面从严治检。一是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坚持抓党建、带队伍、促业务。年初制定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目标并层层分解,并逐级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全体干警提交了不违法、不违纪保证书。二是进一步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成立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领导小组,将主体责任落实到人。三是坚持每周一例会制度,用上级院和纪委下发的警示教育材料、违法违纪典型案例、不规范案件通报为主要学习内容,认真组织全体干警学习,为干警敲响警钟,进一步纯洁了检察队伍。
(二)以党的建设促进检察队伍建设。
一是完善党建工作机制,成立党建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党建工作计划及责任清单》,制定并印发了《党建工作考核办法(试行)》《中共封丘县人民检察院党组向县委请示报告重大事项工作任务分解方案》《宪法宣誓组织办法》等系列文件,按照文件要求,逐步落实各项党建工作,真正将党建工作落到实处。2018年,我院发展新党员2名,为党员队伍补充了新鲜血液。
二是扎实有效开展十九大精神专项学习活动,规范“三会一课”制度。上半年,我院邀请新乡市委党校党史党建政研部主任祝宪华教授、王静华讲师分别在我院进行了“不忘初心,牢记使命,深入领会党的十九大精神”及“弘扬红船精神”两场专题党课。
三是向干警下发了《党建知识应知应会手册》《机关党建工作实用手册》《“两学一做”学习教育读本》等知识手册,举办了两场党建知识测试,进一步提升了干警党建知识水平。
四是组织主题活动,增强党员干部党性修养。上半年,组织了建党97周年“弘扬红旗渠精神,争做优秀共产党员”主题活动,深入学习林州红旗渠精神,重温入党誓词。参观了林州市省级廉政教育基地,林州市国税局党员教育中心,组织“我和党旗合个影”纪念活动等,进一步提升党员干部廉政意识、党性意识。
(三)扎实开展“规范司法行为、全面从严治检、推动转型发展”大讨论活动,抓党建强队伍、明规矩严纪律、谋转型促发展。一是在内网上传党的十九大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论述、《党章》、党规党纪、检规检纪、《宪法》及修正案、《监察法》等学习内容、撰写学习笔记。二是组织党员干部参加了市院组织的十九大精神学习培训班,提升干警理论素养。三是按照大讨论活动方案,围绕三个方面,对照活动方案中“五查五看”,组织各部门开展大讨论,形成讨论报告与自查报告,切实把我院在规范司法、从严治检、转型发展三个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找准确、找透彻、找全面,在此基础上分析原因、找准症结、厘清思路、健全机制。
四、特色亮点工作
“谁办案谁普法”品牌创建工作:在检察工作的各个环节、各个阶段,对当事人释法说理,增强维权意识与法制观念。今年上半年,未检办联合县委、法院、司法局、共青团委开展“携手同行,健康成长”普法宣传活动,针对校园欺凌,对未成年在校生进行法制教育。监所科利用看守所广播等主动为在押人员上法制课,讲解刑法、刑诉法等有关法律知识。侦监、公诉、民行、控申、案管等科室在办理案件时分别对案件当事人普及法律知识,社会效果良好。
五、2018年上半年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一)民行工作中公益诉讼尚未建立有效机制,目前尚未办理公益诉讼案件。
(二)公诉工作中提请抗诉案件较少,目前仅一件,与去年同期相比大幅减少。
(三)侦监工作的捕后轻刑判决率较高。
(四)今年扶贫工作任务较重。院里派出三个工作组驻村扶贫,抽出90名在职干警奔赴4个村和265户贫困户进行结对帮扶、整理扶贫档卡,业务工作不同程度受到影响。
六、2018年下半年工作打算:
在下半年的工作中,我院会紧扣省市院考核目标,固强补弱,均衡发展,完成我院“单项工作争一流、整体工作争先进,创建全省、全国先进检察院”的“两争一创”工作目标。
(一)侦监工作,要紧盯省院考核标准,找准工作中的短板和薄弱环节,有针对性的开展下一步工作。二是在审查逮捕过程中加强与公安机关的协调,搞好引导侦查工作。三是要针对逮捕后的案件实施跟踪,与公诉部门和法院做好沟通协调,将捕后轻刑判决率控制在省院的基准数以内。
(二)公诉工作,要提高结案率,加大侦查活动监督和审判监督力度,认真搞好追诉漏罪漏犯工作,找准抗点,积极抗诉。提高工作效率,推进诉讼进程,提高案件审结率。
(三)民行工作,要加强民事虚假诉讼的监督,同时积极与相关部门沟通协调,构建公益诉讼有效机制,推动公益诉讼工作的开展。
(四)继续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加强与公安机关的沟通协调,积极主动地对公安机关的侦查取证进行引导。侦监、公诉部门指定专人与公安机关协调对接,成立专门办案组织,增强办案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五)进一步提升职务犯罪检察工作水平。加强与监察委的沟通协调,完善案件受理、证据审查等衔接程序,探索职务犯罪案件的提前介入、指定管辖、决定逮捕、审查起诉、同步审查等事项,探索更加高效的职务犯罪检察工作机制,做好检察环节职务犯罪案件的相关工作。职务犯罪检察组人员要加强学习新业务、新法规,切实提高政治和业务素养以尽快适应司法改革的新形势和检察组新任务的工作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