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封丘县人民检察院部门预算
公开说明
目 录
第一部分 封丘县人民检察院概况
一、部门机构设置和主要职能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封丘县人民检察院2020 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附件: 封丘县人民检察院2020年部门预算表
1、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2、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3、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4、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5、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6、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政府经济分类)
7、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部门经济分类)
8、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部门经济分类)
9、一般公共预算安排项目支出情况表
10、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11、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12、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13、政府采购及新增资产配置计划表
14、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表
15、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16、一般公共预算部门预算项目管理情况表
17、政府性基金预算部门管理项目情况表
18、部门(单位)整体绩效目标表
19、部门预算项目绩效目标表
第一部分
封丘县人民检察院概况
一、封丘县人民检察院机构设置和主要职责
(一)机构设置
封丘县人民检察院机关内设机构8个,包括办公室、政治部、第一检察部、第二检察部、第三检察部、第四检察部、第五检察部、综合业务部。
(二)主要职责
1.依照法律规定对有关刑事案件行使侦查权;
2.对刑事案件进行审查,批准或者决定是否逮捕犯罪嫌疑人;
3.对刑事案件进行审查,决定是否提起公诉,对决定提起公诉的案件支持公诉;
4.依照法律规定提起公益诉讼;
5.对诉讼活动实行法律监督;
6.对判决、裁定等生效法律文书的执行工作实行法律监督;
7.对监狱、看守所的执法活动实行法律监督;
8.法律规定的其他职权。
二、封丘县人民检察院预算单位构成
封丘县人民检察院2020年度部门预算为本级预算。
第二部分
封丘县人民检察院2020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封丘县人民检察院2020年收入总计1458.85万元,支出总计1458.85万元,与2019年预算相比,收入增加86.83万元,增长6%。主要原因:其他非税收入增加;支出增加86.83万元,增长6%。主要原因:运转类资金增加。
二、收入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封丘县人民检察院2020年收入合计1458.8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1458.85万元; 政府性基金收入0万元;专户管理的教育收费0万元。
三、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封丘县人民检察院2020年支出合计1458.8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基本支出844.9万元,占57.91%;项目支出项目支出613.95万元,占42.09%。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封丘县人民检察院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收支预算1458.85万元,政府性基金收支预算0万元。与 2019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收支预算增加86.83万元,增长6%,主要原因:其他非税收入增加和运转类资金增加;政府性基金收支预算增加0万元,增长0%。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封丘县人民检察院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年初预算为1458.85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公共安全(类)支出1302.25万元,占89.27%;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94万元,占6%;卫生健康(类)支出35万元,占2.83%;住房保障支出(类)支出27.6万元,占1.9%。
六、支出预算经济分类情况说明
按照《财政部关于印发<支出经济分类科目改革方案>的通知》(财预〔2017〕98号)要求,从2018年起全面实施支出经济分类科目改革,根据政府预算管理和部门预算管理的不同特点,分设部门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科目和政府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科目,两套科目之间保持对应关系。我单位《支出经济分类汇总表》, 按两套经济分类科目分别反映不同资金来源的全部预算支出。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我院2020年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年初预算为0万元。我院2020年无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八、 “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我院2020年“三公”经费预算为2万元。2020年“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数比 2019年减少61.9万元。
具体支出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主要用于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预算数与上年预算数相同。主要原因:未安排此项支出。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预算数与上年预算数相同;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2020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数比2019年减少61.9万元。主要原因是此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基本上全用中央转移支付政法专款办案费,而2020年的政法专款编制预算时尚未下达,所以涉及有关支出项目未预算在内。
(三)公务接待费2万元,主要用于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预算数与上年预算数相同。
九、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0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预算417.3万元,主要保障机关机构正常运转及正常履职需要的办公费、水电费、物业费、维修费、差旅费等支出。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0年政府采购预算安排32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2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2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三)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我单位2020年预算项目均按要求编制了绩效目标,从项目产出、项目效益、满意度等方面设置了绩效指标,综合反映项目预期完成的数量、实效、质量,预期达到的社会经济效益、可持续影响以及服务对象满意度等情况。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2019年末,我单位共有车辆24辆,其中:执法执勤用车11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13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五)专项转移支付项目情况
2020年的政法专款转移支付数据尚未下达,未纳入年初预算。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情况说明
2020年我院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是指省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 得的收入。
三、其他收入:是指部门取得的除“财政拨款”、“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四、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是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和“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即事业单位以前各年度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 支差额的基金)弥补当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五、基本支出:是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必需的开支,其内容包括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六、项目支出:是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三公”经费:是指纳入省级财政预算管理,部门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八、机关运行经费:是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
封丘县人民检察院2020年部门预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