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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新乡市委统一部署,市委第九巡察组进驻封丘县人民检察院开展为期45天的巩固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成果专项巡察。3月19日,市委第九巡察组巡察封丘县人民检察院党组工作动员会议召开。
会前,市委第九巡察组与封丘县人民检察院党组主要负责人进行了沟通,传达市委关于巡察工作的指示精神,通报了本轮巡察工作安排和有关要求。会上,市委第九巡察组副组长刘金辉作了动员讲话,市委第九巡察组组长贾海燕就配合做好巡察工作提出了要求,封丘县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别少杰主持会议并作表态发言。
市委第九巡察组全体同志,封丘县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各部门负责人等出席会议。
刘金辉副组长指出,市委第九巡察组将全面贯彻巡视工作方针,聚焦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和指示批示,聚焦领导班子和“一把手”,聚焦群众急难愁盼,重点查找被巡察党组织存在的政治偏差。希望封丘县人民检察院要持续筑牢政治忠诚,强化政治理论武装,强化正风肃纪,增强接受巡察监督的自觉性和坚定性,正确认识、端正态度,敢于直面问题,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反映情况和问题。
为便于广大干部群众反映问题,巡察期间共设立以下信访渠道:
联系电话:0373--8308036(联系电话接听时间:工作日工作时间);
短信接收:15637338201(只接收短信);
邮政信箱:封丘县迎宾馆(封丘县城关乡刘村068号);
电子邮箱:xxxcjb9@163.com;
联系信箱:封丘县委、人大、政府、政协、政法委、公安局、检察院、法院、司法局、信访接待大厅、政务服务大厅等地点设置“市委第九巡察组联系信箱”;
信访窗口:封丘县信访接待大厅设置新乡市委第九巡察组专用信访窗口。
信访受理截止时间:2024年5月8日12:00。
根据巡察工作有关规定要求,市委第九巡察组主要受理反映封丘县人民检察院党组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的来信来电来访。其他不属于巡察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将按规定交有关部门认真处理。